11月起,省市多部地方性法规开始施行,涉及反走私综合治理、新业态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内容。
新修订的《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通过规定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预防机制、查缉措施、查处程序、法律责任等,回应新形势下广东省反走私工作的突出问题。例如,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查处,“水客”及关联行为查处以及交通运输工具规制问题,一直是反走私工作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条例总结提炼广东多年实践经验,作出专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逃避海关监管,购买、携带、运输、寄递物品入境后倒卖,也不得利用个人免税购物额度购买免税品后倒卖,不得组织、招揽他人从事上述行为,并对与之关联的收购、销售、代购、携带、运输、寄递、储存等行为进行规制。
《茂名市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将于11月9日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专门针对新业态消防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将为剧本杀、民宿、露营基地等新兴消费场景系上“安全带”。条例首创“名录管理”动态监管,市、区消防救援机构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定期更新新业态经营场所名录,向社会公布。条例不仅规定了通用消防安全责任,更针对不同业态的风险特点,制定了“个性化”责任清单,例如剧本娱乐(密室逃脱)需要设置24小时可视监控,安装“一键开锁”装置,配备蜂鸣警报定位器等。条例还明确,对经营者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合理期限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旨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外,《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已于10月30日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决定明确,未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完善防蚊、防鼠、防蝇、防蟑螂设施,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并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住户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南方+)
本文链接:@广东人,这些省市法规11月起施行与你我有关http://www.sushuapos.com/show-1-52068-0.html
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