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中国东方航空宣布,自2025年6月5日(含)起,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具体调整包括:一、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
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每位旅客均免收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5年6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5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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