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烟台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完成公示,明确通过新建、收购存量房、转化政策性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重点解决工薪群体、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问题。新政推行“户籍+社保+无房”准入机制,青年人才及一线公共服务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房源以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最大不超150平方米,优先选址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区域。现房销售,价格参考同地段商品房一定比例确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公积金或商业贷款。保障房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房,但可依法继承。
政策明确,已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的家庭不得重复申请,承租公租房等住房的需在保障房交付后6个月内退租。青年人才购房还可叠加享受市级人才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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