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4月9日,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六部门相关负责人解读《意见》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介绍,《意见》聚焦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中存在的8个薄弱环节,对应提出加强协同协作协调的21项具体措施,进一步理清了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填补了全链条监管中的空白缝隙。
亮点1
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
《意见》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各环节进行了系统梳理。梳理过程中对应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食品贮存监管、食品运输协同监管、食品寄递和配送安全管理、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餐饮服务综合监管、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等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机制措施。
比如,为防止运输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意见》建立了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了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食品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制定了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加强交付、装卸、运输管理和运输工具的日常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散装液态食品运输过程污染风险问题。
为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并进行实时调整。
亮点2
各环节主体全部纳入监管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共享、通报协查、联动处置、双向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多部门综合治理,有效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比如,为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意见》要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证出证管理和进货查验。为及时防控进口食品风险,《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进口食品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对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求各级海关、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等及时通报、处置和反馈。
《意见》进一步拓展了主体监管范畴,在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之外,将贮存、配送等环节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比如,针对食品贮存过程中责任不清、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食品贮存主体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必备的贮存条件,实施全过程记录,严格风险管控,同时要求贮存委托方应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
亮点3
首次将寄递配送纳入全链条监管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意见》在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市场准入、注册许可的基础上,对寄递和配送作了专门规定,这也是首次将寄递配送纳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
司光表示,随着大众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转变,食品寄递与网络订餐已成为百姓生活的高频场景,我国食品寄递配送市场规模呈现快速上升态势,但一些配送人员操作不规范会导致餐食变质污染,由此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甚至还有部分不法商家利用寄递渠道隐蔽性强、跨区域广的特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意见》对寄递和配送作了专门规定。首先,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要求邮政管理部门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强化邮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加大对寄递环节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核查处置力度,依法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其次,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落实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食品安全责任。要求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应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实际建立适合网络订餐配送行业劳动者的培训模式,强化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柳军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制定出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规定。
亮点4
推动学校大宗食材集中招标采购
此外,《意见》聚焦民生关切的热点问题,明确了监管的重点领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比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意见》明确教育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
教育部门要完善学校食堂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推动学校大宗食材集中招标采购,指导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高效规范运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部门措施交通运输部:将出台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交通运输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以更严标准和更完备的制度来保障食品运输安全。
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持续提高货车技术水平,加快发展智能化、厢式化、清洁化的货运车辆,为相关部门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的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提供装备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为实施专车专用提供基础保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协同监管。
国家卫健委:
让食品“从田间到餐桌”都有标准可依
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田建新表示,国家卫健委围绕强化全链条监管,持续构建“最严谨的标准”体系。从食品的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饮食消费,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同时,持续提升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确保指标制定科学安全;研制过程中遵循公开透明,充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田建新表示,今年国家卫健委将与监管部门在食品数字标签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加强合作,更好地为公众健康需求和产业创新发展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
有效遏制篡改保质期、虚假宣传乱象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表示,当前,食品安全风险不仅发生在线下,也存在于线上。
为筑牢食品安全“云端防线”,《意见》就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明确了对各类从业主体的要求。从业主体明知或应知产品违法但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意见》对网络销售食品的明确规定将显著提升线上食品安全治理效能,有效遏制无证经营、篡改保质期、虚假宣传乱象等问题。
公安部:
对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环节食安问题实施精准打击
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许成磊表示,公安部将强化专项打击,紧盯《意见》强调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校园食品以及境外疫区食品等重点领域,聚焦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网络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重点环节,统筹运用小集群、小区域、小专题打击模式,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构建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机制。
农业农村部:
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方晓华表示,农业农村部已发出通知,将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对部分抽检合格率偏低的品种,根据生产方式、质量控制能力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对采用安全绿色优质种植养殖方式、能够保障质量安全的,适当降低巡查检查频次,抽检合格后上市;对生产方式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加强过程管控,采收出塘前严格把关,每一批都要速测,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在入市环节实行差异化准入。
海关总署:
将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表示,海关总署将在现有监管合作基础上,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通过强化进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与处置、监管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风险会商研判等措施,实现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多部门联动。
配合商务部门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强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记者 陈琳)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4月9日,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六部门相关负责人解读《意见》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介绍,《意见》聚焦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中存在的8个薄弱环节,对应提出加强协同协作协调的21项具体措施,进一步理清了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填补了全链条监管中的空白缝隙。
亮点1
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
《意见》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各环节进行了系统梳理。梳理过程中对应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食品贮存监管、食品运输协同监管、食品寄递和配送安全管理、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餐饮服务综合监管、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等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机制措施。
比如,为防止运输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意见》建立了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了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食品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制定了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加强交付、装卸、运输管理和运输工具的日常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散装液态食品运输过程污染风险问题。
为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并进行实时调整。
亮点2
各环节主体全部纳入监管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共享、通报协查、联动处置、双向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多部门综合治理,有效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比如,为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意见》要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证出证管理和进货查验。为及时防控进口食品风险,《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进口食品相关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对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求各级海关、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等及时通报、处置和反馈。
《意见》进一步拓展了主体监管范畴,在传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之外,将贮存、配送等环节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比如,针对食品贮存过程中责任不清、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食品贮存主体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必备的贮存条件,实施全过程记录,严格风险管控,同时要求贮存委托方应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
亮点3
首次将寄递配送纳入全链条监管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意见》在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市场准入、注册许可的基础上,对寄递和配送作了专门规定,这也是首次将寄递配送纳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
司光表示,随着大众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转变,食品寄递与网络订餐已成为百姓生活的高频场景,我国食品寄递配送市场规模呈现快速上升态势,但一些配送人员操作不规范会导致餐食变质污染,由此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甚至还有部分不法商家利用寄递渠道隐蔽性强、跨区域广的特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意见》对寄递和配送作了专门规定。首先,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要求邮政管理部门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强化邮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加大对寄递环节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核查处置力度,依法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其次,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落实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食品安全责任。要求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应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实际建立适合网络订餐配送行业劳动者的培训模式,强化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柳军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制定出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规定。
亮点4
推动学校大宗食材集中招标采购
此外,《意见》聚焦民生关切的热点问题,明确了监管的重点领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比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意见》明确教育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
教育部门要完善学校食堂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推动学校大宗食材集中招标采购,指导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高效规范运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部门措施交通运输部:将出台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交通运输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以更严标准和更完备的制度来保障食品运输安全。
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持续提高货车技术水平,加快发展智能化、厢式化、清洁化的货运车辆,为相关部门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的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提供装备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为实施专车专用提供基础保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协同监管。
国家卫健委:
让食品“从田间到餐桌”都有标准可依
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田建新表示,国家卫健委围绕强化全链条监管,持续构建“最严谨的标准”体系。从食品的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饮食消费,各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同时,持续提升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确保指标制定科学安全;研制过程中遵循公开透明,充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田建新表示,今年国家卫健委将与监管部门在食品数字标签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加强合作,更好地为公众健康需求和产业创新发展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
有效遏制篡改保质期、虚假宣传乱象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表示,当前,食品安全风险不仅发生在线下,也存在于线上。
为筑牢食品安全“云端防线”,《意见》就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明确了对各类从业主体的要求。从业主体明知或应知产品违法但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意见》对网络销售食品的明确规定将显著提升线上食品安全治理效能,有效遏制无证经营、篡改保质期、虚假宣传乱象等问题。
公安部:
对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环节食安问题实施精准打击
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许成磊表示,公安部将强化专项打击,紧盯《意见》强调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校园食品以及境外疫区食品等重点领域,聚焦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网络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重点环节,统筹运用小集群、小区域、小专题打击模式,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构建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机制。
农业农村部:
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方晓华表示,农业农村部已发出通知,将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对部分抽检合格率偏低的品种,根据生产方式、质量控制能力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对采用安全绿色优质种植养殖方式、能够保障质量安全的,适当降低巡查检查频次,抽检合格后上市;对生产方式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加强过程管控,采收出塘前严格把关,每一批都要速测,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在入市环节实行差异化准入。
海关总署:
将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表示,海关总署将在现有监管合作基础上,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通过强化进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与处置、监管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风险会商研判等措施,实现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多部门联动。
配合商务部门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强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记者 陈琳)
本文链接:散装液态食品运输确保专车专用http://www.sushuapos.com/show-5-531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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