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王波,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负责人车士义,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
发布会要点如下:
财政部廖岷:不断加大财政、金融配合 放大公共资金乘数效应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这两年不断加大财政和金融的配合,以放大公共资金的乘数效应,扩大政策覆盖面。本次推出的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就是财政、金融配合的具体措施之一,目的是通过进一步降低居民和经营主体信贷成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提振消费、畅通经济循环。8月12日,《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公布。两项贷款贴息政策的年贴息比例均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将承担贴息资金的90%,以“真金白银”减轻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压力、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财政部廖岷:“双贴息”政策期限一年 到期后将视情况研究是否延长
廖岷表示,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这项政策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央财政首次对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对象为居民使用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的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三分之一,政策实施1年。从消费结构看,目前我国服务消费仍具有较大增长潜力,要释放其潜力,需要有高品质的供给,因此,我们同步实施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贴息对象是向消费领域服务业消费经营主体发放的银行贷款,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八类主要消费服务业领域。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1年,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这两项政策到期后,我们还会开展效果评估,研究视情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和调整贷款经办范围。
财政部于红:借款人使用个人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或其他违规套利行为 将无法取得贴息资金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表示,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是消费者合理的借贷需求和真实的消费行为,如果借款人使用个人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或其他违规套利行为,这些均不属于政策支持范围,将无法取得贴息资金。
财政部于红: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条件的核心是要将贷款资金用于经营活动
于红表示,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条件的核心是要将贷款资金用于经营活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是今年3月16号公开发布的,对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这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而言,从今年3月16日到年底的时间里,只要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而且已经收到贷款资金的这些经营主体都可以享受到需最长一年的贴息,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期限来进行贴息。
财政部廖岷:简单测算 1%贴息比例意味着1元贴息资金可能带动100元贷款资金
廖岷表示,与以往直接财政补贴相比,两项贴息政策的特点是和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发挥公共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金融活水,能够流向真正的消费领域,以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简单测算,如果按照1%的贴息比例,意味着1元贴息资金有可能带动100元的贷款资金用于居民消费或者消费领域的服务业供给。
财政部于红: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只需增加一个操作即可享受贴息
于红表示,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签订相关贷款合同时,只需要增加一个操作,就是要授予贷款经办机构相关权限,允许他识别贷款发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的交易信息。对于已经签订的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取得借款人的相关的授权。 于红介绍,贷款经办机构将根据大家实际消费的情况,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的要求来计算财政的贴息金额,在定期收取贷款利息的时候,直接扣减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借贷款人可通过短信、手机这一定的方式知晓享受财政贴息的具体情况,不需要其他的额外的操作。 于红还举例,如果一个消费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在政策执行期内他花了20万元用于装修购置家具家电等消费品,假设该笔消费贷款的年利率为3%,在没有贴息的情况下,他需要支付的利息是6000元,享受个人消费贷款1个百分点的贴息以后,它最高可以减少利息支出2000元,这样就可以获得1/3的一个利息补贴。
财政部于红:对经营主体已付利息 经办银行将一次性返还对应的贴息资金
于红表示,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在具体操作上,借款主体不需要进行贴息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信贷流程在银行去办理贷款即可。经办银行收到财政贴息资金以后,对经营主体已经付的利息,一次性向经营主体返还对应的贴息资金。对于经营主体没有付的利息,贷款经办银行在后续向经营主体按期收取利息时将直接扣除对应贴息资金。
金融监管总局郭武平:贷款经办银行要聚焦8类消费行业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表示,两项贷款贴息政策分别从供需两端发力,协同配合、精准施策,预期将促进消费领域良性循环,提升消费市场活力。就服务业经营主体的贷款贴息政策而言,经办银行首先要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行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特别是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要发挥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指导银行精准对接,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金融监管总局郭武平:将动态跟踪贴息贷款流向 加强资金用途管控
郭武平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引导贷款经办银行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结果申领贴息资金,并动态跟踪贷款流向,加强资金用途管控,确保资金合规和有效使用。同时,将指导各金融监管总局加强日常持续监管,配合地方财政部门强化业务指导,督促经办银行加强贷款管理,防范贴息资金套取挪用风险。
财政部:贷款经办机构不得借贴息政策诱导消费者进行借贷
廖岷表示,贷款经办机构对贷款人授信时,要基于借款人的真实需求和信用状况,不得借贴息政策诱导消费者进行借贷。
(来源:中国网、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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