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20日电 因财务资助逾期未及时披露,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獐子岛)及董事长刘德伟等被警示、收监管函。
1月20日盘后,獐子岛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2026〕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2025年12月10日,獐子岛对参股公司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到期未能收回,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26年1月15日才披露上述逾期情况。
大连证监局指出,獐子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刘德伟作为獐子岛公司董事长、阎忠吉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獐子岛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三)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獐子岛及刘德伟、阎忠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1月20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德伟、阎忠吉的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獐子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6.1.7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刘德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獐子岛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阎忠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4.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獐子岛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天眼查APP显示,獐子岛主要从事海珍品育苗、海水增养殖、水产品加工及贸易等业务。
二级市场上,獐子岛20日收涨0.53%报3.82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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