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本次修改聚焦强化评审监管、加强信用管理、完善评审要求等重点问题,共修改《暂行规定》条文10条、新增条文5条。
哪些人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征求意见稿》中,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取得职称。”第三款修改为:“申报人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他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非公领域人才和自由职业者
能参加职称申报吗?
《征求意见稿》中,将第十七条修改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等申报职称评审,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履行同等义务,其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具体要求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畅通了非公领域人才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渠道。
职称活动中
哪些情形属于失信行为?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 “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本次重点对信用管理方面条款做了修订。
一是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健全职称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称活动中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称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二是明确评审单位实施信用管理的具体职责内容,包括制定职称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的具体办法,在所实施的职称活动范围内按照规定认定失信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理,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记录和汇总失信行为信息并按照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归集。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在职称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被认定为失信行为:
(一)申报人存在承诺不实、申报评审材料造假、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等情形;
(二)评审专家存在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评审专家资格,在评议、打分、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在职称工作中未遵守保密、回避等规定,利用评审专家身份违规为他人或者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
(三)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审核职责,在职称工作中未遵守保密、回避等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者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
(四)其他失信违规情形。
新快报讯 3月1日晚,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主办,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的唱响“一带一路”放歌伶仃洋——中国音协“金钟之星”艺术团赴中山慰问演出在 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谭海燕 广州报道3月5日,为期40天的2024年春运正式落下帷幕。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广铁集团获悉,今年春运广铁集团累计到发旅客1.39亿人次,创春运历史新高。上 张玉卓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 5日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张玉卓介绍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国资国企方面安排部署内容比较丰富,包括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国有 “双碳”路上各行各业向“绿”而行成为趋势的当下,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迎来了具体的方向和明确的发展目标。日前,工信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了我国首个《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指导意见》(下称“ 为进一步促进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对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6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2024年3月14日至11月30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 近日,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要求贯彻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 。
本文链接:人社部:职称评审将迎重大调整!http://www.sushuapos.com/show-1-596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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