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1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公开征求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意见的公告。
规定指出,因旧城区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1/2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条例》或者《实施办法》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听证;已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管理的,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规定组织听证。
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的意见,保证其陈述、质证、辩论的权利。
听证会参与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员。听证会应当设置包含新闻媒体人员席位的旁听席。旁听人员不多于10人。
听证参加人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组成,人数为单数。被征收人代表在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人中产生,不少于听证参加人总人数的2/3,不多于10人。
听证组织机关应当至少在听证会举行前10日,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显著位置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听证会举行的相关事项与听证会参与人员、旁听人员的名单,书面通知被征收人代表、旁听人员参加听证,并将听证邀请函送达公众代表。
被征收人不报名参加听证,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员缺席或者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不影响听证的进行。
11月30日前,公众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首页上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或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形式反馈(电子邮箱:linghuiting@gz.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2楼,邮编:510000)。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本文链接:征收补偿方案怎么听证?广州征求意见http://www.sushuapos.com/show-1-293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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