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委托双方责任,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清晰界定委托生产范围。明确食品委托生产为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从事食品的全部或者部分环节的生产活动,并交付所生产食品的行为。将采取商标许可、特许经营、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的行为,均纳入监管范围。
明确委托双方资质要求。规定委托方必须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必须具备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的能力、能够正常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具备规定资质能力的市场主体不得委托生产。受托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得超出许可范围、生产能力接受委托。
细化委托双方责任义务。细化委托双方在资质查验、原料查验、标签标识、食品安全自查、检验留样、召回等方面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委托方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受托方实施监督;受托方对生产行为负责,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规范委托生产合同。明确规定合同应包含的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禁止通过订立的委托生产合同,或者假借订立商标许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委托双方自身依法应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
建立食品委托生产报告制度。要求委托双方应当在委托生产合同订立后十个工作日内分别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对报告内容予以明确,同时要求报告内容变更或合同终止,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报告。
加强属地监管。要求委托双方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委托生产行为纳入日常监管,对委托生产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委托双方不在同一区域的,一方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另一方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确保监管协调联动、无盲区。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针对委托双方资质不符合要求、未履行委托生产食品报告与检验义务、报告时提供虚假信息、委托生产行为违反规定、委托生产产品不合格等不履行法律责任的行为设定相应罚则。要求在查处相关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时,应当“倒查”委托方、受托方是否存在主观恶意等情况,并作为从重情节予以严惩。
中新经纬2月19日电 近日,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达集团)新增一则股权冻结信息,其所持近5亿股权被冻结。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万达集团被冻结的股权数额为49999.877万元,执行法院为甘肃矿区 新华社首尔2月21日电 “观览时间已结束,请有序退场。”位于韩国龙仁爱宝乐园的熊猫世界里,工作人员引导着前来参观旅韩大熊猫“福宝”一家的游客。在韩国出生的大熊猫“福宝”计划今年4月初回国。依 新华社记者熊轩昂春风送暖,阳光和煦。2月21日上午,昆明市2024年“春风行动”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专场招聘会在南坝人力资源市场举行。记者在现场走访观察到:参加招聘会的企业涉及领域广,涵盖智能制 新华社南昌2月22日电(记者刘佳敏)“江西银河表计有限公司招普工50名,薪资大约4200至4800元。这个公司离立新很近,你有空可以去参观一下。”近日,在九江市永修县立新乡黄婆井村的招聘会现场,村干部和志愿者 中新经纬2月23日电 (林琬斯)“前一秒我还在想:开门送客还不简单?把门往外一推不得了。后一秒已经被‘同事’上了一节生动的‘开门’课。”近日,中新经纬以“体验顾问”的身份,在华为智能生活馆为顾客提供服务,在迎来送 京津冀以就业服务协同激发区域就业新活力 中新网北京2月22日电 (记者 杜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之际,京津冀三地人社部门22日在北京城市副中心三大建筑之一――北京城市图书馆联合举办“京津冀人社 。本文链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http://www.sushuapos.com/show-5-84680-0.html
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上一篇: 假离婚、假破产逃废债?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