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中院公布一例案件:男子贾某婚内与杨某交往并转账287万余元。原配林某起诉杨某要求归还。杨某辩称,款项为贾某自愿赠与,用于投资、购车及共同开销。法院审理认为贾某赠与行为无效,杨某应退还林某夫妻共同财产268万余元,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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