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30日电 30日晚,ST百利公告,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来源:公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百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事实如下:
(一)ST百利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间,ST百利及其子公司与七家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项共计19191 万元,用于公司承包的总包项目设备采购。七家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后,未按照协议约定供货,而是根据ST百利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的授意,以借款的形式将预付款项转账至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账户和其他指定账户。王海荣在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等收到预付款项后,将预付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指定出借给第三方。王海荣涉嫌资金占用共计1919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二)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存在重大遗漏。其中,2022年度累计发生额7260万元,期末余额7260万元,占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11.01%;2023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为9631万元,期末余额16891万元,占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25.62%;2023年度累计发生额11931万元,期末余额19191万元,占ST百利2023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35.54%。
结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配合调查等情节,以及相关责任人职责分工、履职情况等,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湖南证监局拟决定:
(1)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万元。
(2)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海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2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罚款400万元。
(3)对时任副总裁王伟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
(4)对公司副总裁虞兰剑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万元。
鉴于王海荣的违法情节严重,湖南证监局拟决定,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百利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资料显示,ST百利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和甲级建设工程设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前身为巴陵石化设计院。
业绩方面,2025年一季度,ST百利营业收入约3.18亿元,同比增长17.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3095.41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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