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24日电 浙江证监局网站24日披露的监管信息显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朗鸿科技或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忻宏等被出具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网站截图具体看,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2022年9月5日,公司在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之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2000万元理财产品,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有关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忻宏、时任董事会秘书胡国芳、时任财务总监江志平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忻宏、胡国芳、江志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官网显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016年3月10日公司挂牌新三板,2022年9月1日在北交所成功上市。公司专注于电子数码设备展示防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2025年一季度,公司营收4743.87万元,同比增长68.78%;归母净利润1488.26万元,同比增长69.93%。二级市场上,朗鸿科技24日收涨3.75%报14.37元。(中新经纬APP)
本文链接:朗鸿科技违规使用募资被警示http://www.sushuapos.com/show-3-147632-0.html
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