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9日电(罗琨)“债市‘科技板’的推出为引导市场资金流向民营中小科创企业提供了一个极具潜力的平台。”近日,中诚信国际总裁岳志岗在接受中新经纬专访时指出,为更好地实现这一目的,还需要在发行、增信、交易及违约处置等债券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上进一步发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强化有利于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及机构投资的机制设计。
中诚信国际总裁岳志岗 受访者供图助推资金流向科创企业
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债市“科技板”、股市科创板各具特色,共同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岳志岗指出,从股债市场融资工具协同来看,科创企业在股权市场融资成功往往会有利于其在债券市场上的发行及降低融资成本,而一些含转股权的债券如可转债等,则可以使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时机将债权转为股权实现企业的股本扩张。
尽管债市“科技板”为民营中小科创企业融资带来了新机遇,但岳志岗认为,要充分发挥其潜力,还需在债券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优化机制设计。
在发行环节,他建议应弱化经营规模和财务硬性指标,突出企业科技属性,提供灵活的发行安排。同时,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设立投资民企科创债的专项产品,将民企科创债的配置要求纳入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考核;构建多元化投资人群体,增加社会资金或合格投资人的参与度。
“这些措施能够降低中小民企的融资门槛,提高其债券发行的吸引力。”岳志岗表示。
增信环节同样关键。岳志岗建议,培育专业科技担保机构,拓展无形资产质押范围,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以提升民企科创债的信用水平。在交易环节,减免交易税费、优化质押式回购安排、鼓励做市商参与,都有助于提升债券的流动性。而在违约处置环节,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则能有效降低投资者风险。
“总之,债市‘科技板’可在债券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上,通过政策鼓励和财税安排等机制设计组合拳,助推市场资金流向民营中小科创企业。”岳志岗说。
如何量化“非线性成长”?
岳志岗指出,近年来,政策持续引导债券市场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以新能源、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领域为主的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已在债券市场成功进行融资,但当前债券市场中科技型企业的绝对数量有限,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占比仍较低。近期债券市场“科技板”加速推进,预计未来几年,在科技企业自身融资需求以及相关政策支持下,科技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及占比均将有所提升。
自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来,金融机构、创投公司、科技型企业密集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截至5月26日,各类机构已发行和待发行的科技创新债券134只,已发和待发的规模合计接近3200亿元。
岳志岗指出,民营企业评级需求与其发债需求紧密相连。民营企业近年来债券融资表现低迷,发债主体以高级别的行业龙头及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民企为主,而大量业务体量小、业绩波动大的中小民营企业因难以进入债券市场融资未进行信用评级。
随着“科技板”制度完善及风险分担机制优化,岳志岗预计更多成长型、成熟型科技企业有望通过债券市场获得低成本资金,其评级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不过,给科创企业准确评级并非易事。科创企业依赖技术创新,但可能没有稳定的现金流或成熟的商业模式,传统评级框架难以适用。对评级机构来说,该如何量化科技企业的“非线性成长”特征?
岳志岗介绍,基于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不同特性,中诚信国际推出中诚信国际科技创新企业评级方法与模型衡量其信用风险,首次引入“科技创新竞争力”这一指标,在综合衡量受评对象科技创新竞争力和财务风险的基础上,结合ESG因素等调整因素,给定受评对象的个体基础信用级别(BCA级别),再考虑特殊外部支持对其信用质量的提升作用得到模型级别(下标“STI”以示区别)。
据介绍,在现有评级体系的基础上,中诚信国际制定的科创企业评级方法增加对科创企业资本和政府认可度、自身获现能力和资金平衡、技术资产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并将研发实力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作为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估指标,综合评判科技企业长期技术转化潜力及转化情况对其信用水平的影响。
岳志岗同时透露,近期,中诚信国际拟继续优化“科技板”相关评级方法,打造“科技板”债券评级体系。据其介绍,为提升评级团队对科技企业的理解能力,中诚信国际还积极引进科技行业背景人才,组建专家咨询网络,确保评级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对于民营科技企业而言,若要更好地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岳志岗建议从公司治理、财务规范和技术创新三方面着手。在公司治理方面,加强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ESG治理;财务上,引入专业人才、优化债务结构、拓展融资渠道;技术创新则需合理管控研发资金,确保成果转化效率。岳志岗提到,对科技型企业,需加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进一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基础,减少不确定性,从而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真正具有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鼓励优质境外企业发行科创类熊猫债
在金融持续开放背景下,债市“科技板”应如何吸引境外投资者投资?
岳志岗指出,从境外投资者视角来看,发债主体的实际科创属性以及境外投资者对主体的了解程度是其投资与否的关键。当前境外投资者除主要参与境内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交易以外,也广泛青睐并投资于熊猫债市场。
“由于部分熊猫债发行人,如拜耳、巴斯夫等均具有明确的科创属性,同时境外投资者对其了解程度较高,我建议鼓励并推动具有明确科创属性的优质境外企业发行科创类熊猫债,将会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了解并参与科创债市场。”岳志岗说。
另一方面,他认为应积极鼓励在港上市且具有科创属性的中资优质企业在境内发行科创类债券,也有助于提高境外投资者对债券市场“科技板”的参与程度。
此外,他提醒称,国际市场通常高度关注企业在ESG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通过侧重并强调科创企业在ESG评价中的长期可持续性表现,可以平衡企业在短期财务表现中的波动,能够更好揭示科创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更好贴近国际投资者视角,进而提升国际市场对科创企业信用风险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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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涛 李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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