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3月28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召开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听证会。听证方案提出,巡游出租汽车(简称“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在基准运价方面,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基准运价执行现行标准。在浮动幅度方面,按高峰期、平峰期可选择运价浮动幅度的大小,提出2个具体听证方案。
运价浮动机制的两个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段,高峰期(每日7:00-10:00和16:00-21:00,下同)可选择0%、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每日10:00-16:00,下同)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后续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
方案二:第一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后续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
两个方案,意味着出租车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浮动幅度。相比之下,方案二的浮动幅度比方案一更大。
听证会现场,15名听证会代表表达了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的支持。大部分代表表示,实行浮动运价后,高峰期多花几元,能更快打到车;平峰期,则享受更便宜的车费。
另外在浮动幅度方面,14人赞成方案一,1人支持方案二。即更倾向于接受浮动幅度更小的方案一。
采写:新快报记者 许婉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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